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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我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将《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至2018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延安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69210)。

一、概述

2018年,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遵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本单位全年信息发布工作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实行,落实情况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室在本单位网站上共发布58条信息,包括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了23条部门动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了2018年度12期《延安政报》,有力发挥了信息传导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我单位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结率10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过提案、议案办理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政府研究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信息公开还不够快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形式还不够灵活。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19年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在本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的氛围,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效性。

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