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我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将《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上“市直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 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地址:延安市南桥政务服务中心4楼,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22308)。
一、概述
2015年,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单位全年信息发布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实行,落实情况良好,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了85条信息,并且有效加强了互联网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
2015年9月8日,市政府研究室网站经市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检测符合布署条件,于9月14日正式在市信息办服务器中上线运行,新版网站进行了重新布局与开发,添加了网站必备的功能版块,健全了网站功能,美化了网站界面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及时主动公开了本单位主要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网站联系电话、本部门业务工作动态、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及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和分解落实情况,转发了省、市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同时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政府研究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送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三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形式还不够丰富,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16年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在本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的氛围,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效性。
二是积极收集市政府研究室在日常工作中的相关重要信息及数据,严格按照信息上网审核制度,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送交。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积极建设长效机制,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提高社会对我单位职能和工作的认识,促进调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