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我单位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上“市直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地址:南桥政务服务中心4楼,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122308)。
一、概述
2014年,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依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单位全年信息发布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实行,落实情况良好,有效强化了互联网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能调整以及其他实际情况,我单位及时更新了部门职能情况、内设机构情况、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及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市政府研究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送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
三是公开的渠道比较单一,形式还不够丰富,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15年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在本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的氛围,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效性。
二是积极收集市政府研究室在日常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及数据,严格按照信息上网审核制度,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送交。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积极建设长效机制,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市政府研究室的认识。